市检一分院召开案件审查与技术性证据应用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提升司法办案质效,6月24日,市检一分院召开案件审查与技术性证据应用座谈会,邀请检察业务专家、行业专家与检察干警开展交流研讨。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主持座谈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伟,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骨干参加座谈。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主持座谈并讲话
主任法医师霍家润,全国检察技术人才库成员、北京市检察业务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医王居生,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史亚平,与市检一分院干警座谈交流,围绕司法审计、鉴定书、运用大数据思维审查海量证据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研讨。
▲图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伟参加座谈
霍家润等行业专家向与会人员讲解了法医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专业鉴定技术。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司法鉴定和检察办案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是未来司法办案的重要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做实能动履职,应着重发挥司法鉴定等检察技术工作的辅助支持、监督纠错作用,积极通过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勘验检查等方式,及时、规范、准确获取定案关键证据,为夯实证据基础、查明案件事实发挥实质性作用。
为增强座谈实效,市检一分院于会前征集了各部门在检察履职中关于案件审查及技术性证据应用的疑难问题。会上,王居生等检察系统专家逐一进行了回应解答。并指出,技术性证据审查是高度依赖专业知识的工作,检察官难以单凭个人力量完成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鉴定,应当同时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给予辅助。办案人员要强化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识,加强与技术人员的深度配合,真正将检察履职做到实处。对于技术性证据审查应该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也可以聘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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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霍家润等行业专家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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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居生等检察系统专家参加座谈
市检一分院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办案骨干与专家深入交流,就办案中更好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畅谈认识和体会。大家认为,技术性证据审查在协助检察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切实提升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能力,加强与相关单位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助力办案作用,提升办案质量。
刑事检察部门表示,鉴定意见作为刑事诉讼法中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被广泛应用于刑事检察工作中。尤其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致人死亡等命案的办理中,死因鉴定和伤情鉴定是认定犯罪事实、对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准确适用法律以及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电子数据鉴定则为经济犯罪检察部门查清案情、全面准确追诉犯罪提供有力保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鉴定人员、相关专家及学者就细化完善鉴定内容方面进行深度沟通,对有争议的案件及时邀请市院给予文证审查,加大对电子物证、电子数据的审查调查力度,积极争取鉴定人在出庭指控过程中协助公诉人出庭,注重收集有指导性意义的案例,分析总结技术性鉴定在案件中的作用,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参考。民事检察部门表示,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种类之一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尤其是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诉讼中,医疗事故鉴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等专业性强,对鉴定意见开展实质性审查,准确理解和判断鉴定意见与待证事实的逻辑关系,是案件审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因此,检察人员借助专业人员开展对相关鉴定意见的技术性证据审查,对于准确审查和公正处理案件,充分开展释法说理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专业技术力量,发挥技术性证据审查办案机制的效能,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检察管理监督部门表示,将当好业务部门与鉴定机构、市院检察科技信息中心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是更新完善专家咨询库,增加鉴定、电子证据审查、临床医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利用好首都优质权威的专家资源和科研机构,建立疑难专业问题的指导、会诊、论证机制,完善专业同步审查机制,建立专家辅助人机制。二是积极收集提交业务部门的需求,利用办案系统高效便捷向市院检察科技信息中心提交申请,建立本院检察技术专业人员受指派加入业务部门检察官办案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利用专业知识帮助业务部门解决相关专业问题。三是在检察管理监督自身业务中,积极引进和尝试专家辅助审查,特别是在信访积案办理、公开听证、案件评查中借助专业人士解决有关鉴定、证据审查的专业问题;在案件受理和证据移送中注意原始鉴定材料、第一手鉴定资料的收集和移送。
检察业务专家、市检一分院第九检察部孙小燕结合文件检验实践进行交流。文件检验是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文件物证进行整理,分析,还原,鉴别,借以确定文件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及其与相关人的关系的技术学科,包括笔迹检验、印刷文件检验、污损变造文件检验、文件制成材料检验等。作为一项传统的司法鉴定门类,文件检验在检察办案过程当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希望办案人员增强“让专业的人员解决专业问题”的意识,不断绷紧技术性证据应用和审查这根弦,使检察办案与文件检验形成良性互动,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促进提高文件检验的鉴定水平。
市检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伟表示,邀请检察业务专家、行业专家与检察干警深入交流案件审查与技术性证据应用工作,为一线办案部门及干警提供了更新思想认识、提升办案水平的良好机会,充分体现了院党组对提升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的关注和推动。持续深化案件审查和技术性证据应用,是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检察人员应拓宽思路,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相关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技术性证据审查,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助力提升总体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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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检一分院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骨干及相关检察业务专家参加座谈
高祥阳检察长充分肯定座谈交流的成效,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识,充分发挥技术性证据审查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规范监督,更好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二要立足现实办案需要,积极适用技术性证据审查,为司法办案补强科学证据,以检察高质量发展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三要积极整合资源、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主动借助“外脑”,为司法办案和监督办案提供高效便捷的工作辅助。四要加强培训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提升检察人员案件审查与技术性证据应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片:齐小妹
排版:周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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